从24件衣服到190元榴莲 !谁在玩坏“无理由退货”?
【来源:合肥日报】
合肥日报评论员 潘子璇
24件大码女装,从件一箱冷冻榴莲——最近,衣服由退两桩看似平常的到元电商交易,却引发舆论热议。榴莲
浙江一女装店主收到同一买家24件大码服饰订单,玩坏无理网友却精准预言:五一旅游拍照,从件节后必退。衣服由退果不其然,到元24件衣服全数退货。榴莲商家分文未赚,玩坏无理反倒赔了运费,从件一句“破防”道尽了多少电商人的衣服由退无奈与心酸。
如果说这还只是到元让商家“哑巴吃黄连”的灰色操作,那么河南那桩榴莲“仅退款”案,榴莲则已然触碰了法律的玩坏无理红线。一位卖冷冻榴莲果肉的商家,面对一笔190元的“仅退款”申请,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,自掏腰包近五千元差旅费,硬是在买家小区附近的垃圾桶里翻出了被吃得干干净净的榴莲壳,真相大白。如今,这位买家已被行政拘留。
两件事放在一起,不禁让人追问:消费者合理的退货权,怎么却沦为某些人“薅羊毛”“白吃白拿”的工具呢?
我们当然要承认,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和“仅退款”等制度设计,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。它们降低了消费者的决策成本,倒逼商家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,极大地促进了线上消费的繁荣。消费者依法享有试穿、试用后退货的权利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然而,权利从来不是没有边界的。法谚有云:“行使自己的权利,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为界。”一口气买下24件大码女装,超出了普通人的消费常识。如果是为了五一假期外出拍照打卡,那这叫“试穿”吗?这分明是“免费租赁”;至于以“商品发霉”为由申请“仅退款”,却在退款到账后偷偷把榴莲吃得精光,这哪里是维权,分明是欺诈。
有人会说:规则没有禁止,那就是允许。从纯粹的法律条文上看,只要吊牌完好、不影响二次销售,商家确实应当接受退货;申请“仅退款”如果举证成功,平台也会支持。但法律是底线,不是天花板。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,恰恰取决于人们在底线之上能走多远。合规未必合理,合法未必合情。“无理由”三个字,强调的是消费者无需说明具体原因即可退货,绝不是鼓励消费者毫无底线地滥用权利。
榴莲买家被行政拘留的结局,释放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,法律终究是有牙齿的。虚构事实、骗取退款,数额虽小,性质恶劣,一旦查实就不是“占便宜”那么简单。权利滥用,不仅害人,也是害己。
我们从不反对退货,但我们坚定地反对滥用退货。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,离不开规则的刚性,也离不开人心的温度。让权利回归善意,让交易多一些真诚,让每一笔退款都对得起良心——这既是保护商家,也是保护我们自己,更是保护这个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其中的诚信生态。
文字: 潘子璇
视频: 丰贤胜 潘子璇 胡琪 程晓丹
编辑:丰贤胜 董媛康
出品:“巢湖观澜”融媒体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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